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4年度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ZDDBG214865 | 发文字号: | 陕交字〔2015〕77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4年度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11-16 |
交通运输部: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259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陕西省2014年度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了贯彻学习。我厅组织省运管局对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并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陕交办〔2015〕85号),制定了县级评分表和市级评分汇总表,要求各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报送评价报告。
2.制定了实施办法。根据交通运输部《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指标体系》和《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规范》,我厅结合陕西实际情况起草了《陕西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正在征求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和厅运管局的意见,拟于近期印发实施。
3.开展了评价工作。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规范》,认真开展了辖区内的评价工作。各市交通运输局对各县(区)上报的评价结果进行了实地审核、并予以公示后上报省厅。我厅对各市上报的考评结果进行了汇总和复核,并在厅官方网站进行了为期5天的公示。
4.完成了统计分析。评价结束后,我厅根据各地上报的自评报告,对评分值进行了抽查核定,并对全省2014年度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了《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汇总表》和《综合评分表》。
二、综合评价分值
此次评价工作涉及全省89个县级行政区和10个地级市市区,覆盖了全省所有市县区。全省综合分值为711.2分,评价级别为AAA级,各市县评分值和级别详见附件1。其中,分值最高的是西安市市区(941分,AAAAA级),最低的是安康市岚皋县(490分,A级)。评价结果为AAAAA级的县区有7个(占比7 % ),AAAA级的县区有18个(占比18%);AAA级的县区有56个(占比57%);AA级的县区有17个(占比17%);A级的县区只有1个(占比1%)。
三、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坚强领导下,在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得到了稳步推进,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已成规模。“十二五”以来,全省城乡公路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4466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15万余公里,实现了市市通高速、97%的县通二级路、农村公路建制村通达率100%、通畅率90.22%。全省共有三级以上客运站140个,四、五级站876个,招呼站和候车亭合计10092个,乡镇和农村站点覆盖率分别达到13.2%和39.6%。总体来说,全省城乡公路交通网络和站场节点服务网络已基本形成,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城乡道路客运运力结构不断优化。近年来,在优化客运运力结构方面我省采取了很多措施。一是不断优化车型结构。目前全省近2万辆客运班车中,大中型车辆占比达到79.3%;2009年至今新增及更新农村客车近6000辆,车辆档次较“十一五”全面提升,车型结构趋于合理。二是围绕节能减排大力推进节能环保车辆的应用。对车况差、排放高的老旧客车进行加速淘汰,对“老爷车”、“带病车”较为普遍的城乡客运车辆予以全面更新,仅2014年全省就淘汰老旧公交车3000余辆,更新1001辆,节能环保公交车超过了全省公交车辆总数的60%,运力结构逐步向安全、高效、节能方向转变。
3.城乡道路客运网络逐步健全完善。在公路网络加快形成的基础上,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也得到了全面发展。截至2014年底,共有客运班线6018余条,其中农村客运班线3175条,乡镇通客车率100%,建制村通客车率92.3%,县域内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行率达到35%左右。城市公交方面,各市县积极探索发展“城乡公交”、“农村公交”等新模式,累计开通各类公交线路812条,运营线路总长度近1.4万公里,其中各县(区)共开通公交线路296条,城市公交向周边郊区主要乡镇覆盖延伸的线路138条。西安和咸阳两市共开通了 5条城际公交线路,南郑、山阳、镇安等县区也开通了县际公交,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取得切实成效。
4.城乡道路客运管理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近几年来,通过开展道路客运公司化改造等工作,全省基本实现了班线客运的“三高三化六统一”,通村客运的“开的通、留得住”,城乡道路客运管理和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一些市县出台了城乡道路客运发展的相关意见或办法,规范了管理服务的标准,在许可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健全了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部分市县狠抓城乡道路客运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打击“黑车”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效维护了城乡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同时,通过精品线路、星级站场、文明公交等活动开展和语音报站、电子显示屏等信息化手段应用,改善站容车貌,完善信息服务,切实提升了城乡道路客运服务水平。
四、工作措施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推进工作,2014年省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陕交发[2014]29号),召开了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电视电话会议,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工作,制定了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西安市户县、安康平利县等12个县(区)纳入第一批试点,在当地政府的支持领导下,有序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其中,西安市加强政策导向,出台实施意见,在创建公交都市的同时,实行短途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探索出了一条城乡公交融合发展的新路子;安康平利县通过每年划拨公交补贴、“零地价”配置建设用地,将城乡公交驾驶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等做法,给予了城乡客运极大的支持;宝鸡眉县制定城乡公交客运管理办法,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公交企业,在优化运力结构、提升科技水平、落实票价政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延安吴起县连续17年实行0.5元“一票制”,积极推动公交线路向乡村覆盖,极大地方便了百姓出行。
通过开展此次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仍不平衡。受地理环境和地形结构差异、人口分布不均等的影响,加之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陕南秦巴山区、陕北沙漠地区个别县(区)的道路基础条件相对差一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推进难度较大。例如,评价级别在AA级以下的县(区)主要集中在榆林、汉中、安康三个地市,AAAA级以上主要集中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四个地市,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不平衡。
2.城乡道路客运车辆公交化比率不高。近年来,我省部分县(区)尤其是关中和陕南的部分县(区),通过新成立城乡公交公司,或由现有通村客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负责经营,对原有农村客运线路实行公交化改造,公交化运行比率逐步提高。但是,由于国家对城乡公交车辆的车型结构、载客容量等缺乏相应的标准和规范,通村客运与城乡公交的定价机制明显不同,加之部分山区县地偏、人稀、路差,推行公交化运行的成本较大,使得城乡客运公交化的推进过程非常艰难。
3.城乡道路客运的政策及信息一体化水平较低。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的关键在于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的运行模式。农村客运与城市公交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客运方式,在线路规划、站点布设、发车间隔、票制票价、车型结构、运行安全等方面均有较大差异,要推行客运公交化改造就必须实现有关体制和政策的一体化。但是,由于各地管理体制、政策的一些差异性,城乡客运公交化运行的持续性、可靠性有待加强。例如,一方面公安、安监部门对农村道路开通公交车辆的安全性不予认可,不允许农村公交车辆设站席,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营困难;另一方面城市公交因低票价及一些优惠等造成的政策性亏损由政府财政全额补贴,但是农村客运改造的公交化车辆很难享受到当地政府的同等补贴待遇。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开展此次评价工作,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打算重点从如下几个方面狠抓落实,不断提升我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和服务水平。
1.建立完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政策保障机制。省厅将组织厅运管局、长安大学等单位,前往京津冀、长三角等发达地区开展相关调研,组织有关课题研究,拟提出有关政策措施。一是逐步建立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财政、公安、安监等部门参与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协调机制,加强公共财政、土地、税收等的政策保障;二是加快农村公路和客运站场改造升级,在土地划拨、税费减免、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为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行创造基础条件;三是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积极探索多样化、多路径的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模式,建立跨区域的城际公交协调和联合审批机制。四是待条件成熟时制定城乡道路客运服务标准和规范,培育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服务品牌。
2.不断提高城乡道路客运的信息一体化水平。加快省内三级以上客运站联网售票系统建设,开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建立城乡道路客运信息服务查询系统,方便城乡群众出行选择。加快城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和交通一卡通建设,鼓励城乡公交使用IC卡。加强客运信息报送和统计分析,实现道路客运信息共享和运营监控,提升运力投放的科学性和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3.持续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工作。省厅将在总结第一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选择有基础条件、积极性高的县(区)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工作。省厅每年将安排一定的资金并向省财政申请列入预算,对试点县(区)确定的城乡公交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停靠站牌及候车亭等试点项目给予专项补助,重点培育引导县域内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并及时总结各地发展模式和特点,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示范典型经验。
4.科学评价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省厅将尽快印发《陕西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实施办法》,并组织厅运管局对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宣贯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此外,省厅还将针对评价的结果开展不定期抽查和督导,逐步建立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考核评价的激励机制,将评价结果与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对评价分值较高、工作突出的县(区)在试点项目补助、农村客运场站及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优先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8月25日
(联系人:习江鹏 联系电话:029-88869197)